4/03/2007

弔詭的台灣式族群平等

最近台灣發生的一些事情,讓我不得不來抒發一下心裡的想法,各位看官看看就好。

就先不說咱們台灣一直號稱自己有多元文化,多族群的國家,在國際上看來,其實台灣就像日本、韓國一樣都是單一種族的地方,基本上都是由華人/漢人組成的國家,偏偏我們愛以出生地作為劃分,所以分出了外省人、台灣人、客家人等等基本上「組間變異小」的族群。

昨天王金平說了一句話,他說國民黨的「恩庇侍從體制」特徵之一,就是「以少數族群的政治菁英控制中央政權,持續統治多數族群平民」,所以他質疑外省馬英九選總統的正當性,加上民進黨三不五時就愛說外省人怎樣怎樣,外來政權怎樣怎樣,這讓我不禁思考之前在美國的所見所聞,跟各位分享拙見。

所謂族群平等、平權,就應該是指「每個人不論種族、出身、性別等,都有相同的權利」,白話一點說,就是不管你是黑人、拉丁人、亞裔還是白人,美國當作你是一個「美國公民」,給所有人一樣公民的權利,我一開始在美國時,老實說還是習慣用台灣的思維,看到韓裔的就一直稱他Korean,跟他聊韓國的事情,跟他說韓文,看到什麼人都會先分清楚他是哪一國人,但其實對方一直會說他自己是American,這常讓我自己感到不好意思,感覺我在用自己的小鼻子小眼睛來衡量美國這個大熔爐。尤其可能當我一直稱呼為Korean的朋友竟然連韓文都不會說,也沒有常見的Kim這種韓文姓,而是Colton這種光看字面看不出來的姓,我那時的窘境真的是直逼哈薩客的Borat

回到台灣,如果說我們口口聲聲宣稱自己追求族群平等,還煞有其事的制訂了族群平等法,卻在潛意識裡認為少數族群不能領導多數族群,或我們不能讓某種族群領導,這真是匪夷所思、而且可笑至極,試問你所謂的平等在哪裡?在美國你敢說「我認為黑人不適合當總統,因為我認為少數族裔不適合領導其他多數族裔」嗎?,這實在令人心寒啊!